
(原版全文如下)
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 努力将省慈善总会打造成最具公信力的慈善机构
——在省慈善总会调研时的讲话
广东省副省长 刘昆
(2011年7月20日)
今天,我和省直有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到省慈善总会来,主要是看望大家,并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、《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(2011-2015年)》精神和汪洋书记有关重要批示精神,做好新形势下我省慈善工作进行调研。刚才,刘洪同志汇报了近年来省慈善总会的工作进展情况,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,讲得很好,我都同意。下面,我讲两点意见:
一、近年来省慈善总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
省慈善总会是我省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。自2004年成立以来,省慈善总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,遵循“以人为本、服务社会”的理念和“慈善为怀、扶贫济困”的宗旨,大力弘扬慈善精神,积极筹措慈善款物,扎实推进扶危济困、助残救孤、赈灾救灾、助学助医等慈善救助活动,有力推动了我省慈善事业发展。突出体现在六个方面:一是协助成功举办两届“广东扶贫济困日”活动,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参与扶贫济困,认真做好捐赠款物的跟进、落实、拨付等工作,确保扶贫济困日活动扎实推进。二是广泛开发慈善资源,积极拓宽募捐渠道,2010年接受社会捐款达7.9亿元。三是组织开展各类赈灾救援专项活动,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和救灾赈灾活动,为我省成功应对超强台风、严重暴雨、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四是扎实推进各类慈善援助项目,培育打造了“大爱救心”、“慈善医疗济困”、“微笑列车”等一大批品牌慈善活动。五是多形式开展慈善宣传活动,大力推进慈善志愿者队伍建设,有力地弘扬了慈善精神。六是加强内部管理,严格规范各类项目审批和执行流程,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各类规章制度,提高了规范化管理水平。
省慈善总会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,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慈善事业的持续开展和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,得到了省委、省政府和民政部的高度评价,先后获得省委、省政府“广东省抗洪救灾模范集体”、“广东省抗震救灾先进集体”和民政部2009年度“全国先进社会组织”等荣誉称号。这些成绩的取得,凝聚着省民政厅、省慈善总会全体同志的辛勤努力,体现了全社会对慈善事业的支持。借此机会,我代表省政府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!
但同时,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,与我省推动科学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相比,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,省慈善总会乃至我省其他慈善机构,还必须创新机制、拓展能力、提高公信度,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。新时期慈善组织肩负着重要责任,必须明确慈善事业发展的方向,提升专业化水平,强化规范管理、透明运作。对存在的不足,必须高度重视,采取切实措施认真加以解决。
二、努力把省慈善总会办成我省最具公信力的慈善机构
当前,我省进入了加快转型升级、建设幸福广东的新阶段,加快慈善组织和慈善事业发展,既面临新的机遇,也面临新的要求。胡锦涛总书记在“七一”重要讲话中明确要求,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,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、劳有所得、病有所医、老有所养、住有所居。汪洋书记在刚刚闭幕的省委十届九次全会上指出,要大力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,搞好“基本民生”,加快建立人人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;保障“底线民生”,努力确保全体社会成员都能温饱无忧、体面尊严地生活;关注“热点民生”,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。同时,汪洋书记专门对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作出重要指示,明确要求要特别关心弱势群众和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,完善贫有所济、灾有所救、残有所助的社会救助体系,加快建立健全社会救济制度,完善社会慈善制度和扶贫济困制度。汪洋书记特别指出,“扶贫济困日活动不必追求捐款额一年比一年大,而要追求参与人数一年比一年多、参与形式一年比一年丰富”,要按照“发动更加充分、形式更加多样、账目更加透明、参与范围更加广泛”的要求,继续开展“扶贫济困日”活动。这些都对新形势下的慈善工作明确了新任务、提出了新要求,为慈善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。希望省慈善总会认真学习贯彻胡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和省委十届九次全会特别是汪洋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不断创新载体形式,广泛传播慈善文化,积极拓展慈善覆盖面,扎实推进自身建设,努力将省慈善总会打造成为我省社团组织发挥作用的样板、最具公信力的慈善机构、扶贫济困的重要载体和平台,争当慈善事业科学发展的排头兵。实现上述目标,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:
(一)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引导社会慈善行为。党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》明确指出,要引导和促进各类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,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经济类、科技类、公益慈善类、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,增强其服务社会的能力。省委十届九次全会进一步提出,要重点培育发展公益性社会组织,加快建立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,不断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和民生服务的舞台。这既给省慈善总会发展拓展了新空间,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。省慈善总会要紧紧围绕省委、省政府推进社会建设、建设幸福广东的部署要求,充分发挥自身在网络、资金、专业、人才等方面的优势,进一步拓展载体、创新形式,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努力打造成为我省社团组织发挥职能作用、服务社会建设的样板。一要积极承接政府转移和委托的职能。省委全会上汪洋书记明确要求,要加大向社会简政放权力度,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能够自己办的,就让他们去办。目前,省慈善总会承担政府委托的工作主要包括扶贫济困、赈灾救灾和有关慈善项目等三大部分。要在继续抓好捐赠发动、善款筹集、划拨款项、跟踪落实等工作的基础上,积极拓展视野、创新思路,不断提高慈善项目管理、运作水平,确保各项工作务实推进。同时,要根据形势发展需要,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,积极主动承接其他可能从政府部门转移或委托的职责,不断拓展总会的发展空间。二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作用。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,既是政府的重要职责,也是慈善组织生存发展的根本所在。省慈善总会必须时刻围绕服务群众的中心,针对人民群众最关心、最直接、最现实的利益问题,切实践行“慈善为怀、扶贫济困”的宗旨,广泛发动社会力量,扎实抓好相关慈善项目,以实际行动推进扶残济困、助医助学、扶老恤孤等,不断拓展服务领域、扩大服务覆盖面,推动形成慈善组织服务与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互补互促、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。三要吸引和带动更多公众参与慈善事业。汪洋书记最近作出重要批示,要求吸引更多的群众、善者仁翁参与到慈善事业中来。省民政厅、省慈善总会要认真落实汪书记的批示要求,深入研究,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,在丰富参与形式、增加参与人数上狠下功夫,不断提高总会的资源开发和社会动员能力。要借鉴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的好经验、好办法,在增加自办慈善活动种类的同时,加强与企业、社团组织等其他机构的合作,联合举办各类面向群众的小额捐赠活动,聚沙成塔、集腋成裘,让群众点滴的慈善行为汇聚成全社会慈善的大江大河。
(二)强化自我监督,提高公信力。公信力是慈善事业发展的灵魂。省慈善总会要狠抓内部管理和规范化运作,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和制度建设,完善捐赠款物使用的查询、追踪、反馈和公示制度,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努力打造成为最具公信力的慈善机构。1、强化制度监督。完善监事会制度,邀请其他社团如注册会计师协会、律师协会、审计协会等专业社团的代表进入监事会,优化监事会的构成,提高公开化、专业化水平。建立监事询问制度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向监事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,每个季度要向监事会报告工作,并随时接受监事的询问,“倒逼”推动总会各项运作规范化、精细化。2、强化社会监督。每半年,省慈善总会应向社会公布社会责任报告,明示总会所履行的社会责任,报告善款的筹集情况,公布善款的使用效果,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。3、强化财务监管。省慈善总会本部的行政管理费用和从事善款筹集、使用的直接费用,应分别运作和管理。今后总会的日常开支,一部分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、由财政拨付部分补助资金来解决,一部分要通过基金运作等方式、获得利息收入来解决。总会募集的所有慈善资金只能用于慈善项目运作、管理、推广等直接开支,绝不能用于无关项目,特别是不能用于总会日常开支和“三公”经费。省慈善总会要自觉接受财政、审计、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,主动、定期向他们报告工作、提供相关资料备查。财政、审计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,切实加强对慈善总会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监管,重点要根据相关财政、审计制度,加强对总会善款使用情况、日常运作开支、资金使用绩效等的监管,及时发现问题,及时研究解决。
(三)对善款筹集、使用、效果进行彻底的公开。1、总会每年筹集到的款项及使用情况,向监事会报告后,要向社会完全公开,财务应细化到“目”。2、定向筹集到的款项使用、管理情况,要向监事会和捐赠者报告,除捐赠人要求不公开的以外,其他应专项向社会公开;非定向筹集到的款项使用、管理和各种费用情况,要每个季度向监事会报告,并向社会公开。3、所有涉及善款的采购行为,限额以上的都必须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形式进行,接受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,采购行为完成后要及时上网向社会公开。4、要加强对善款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价,每个项目完成后都要进行绩效评价并向社会公开,其中重大慈善项目必须通过招投标等方式,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绩效评价。5、要规范慈善账目管理,所有账目资料都必须及时整理归档,随时提供给媒体和公众查询。
(四)扎实推进扶贫济困,努力打造民生慈善。扶贫济困、保障和改善民生,是我们各项工作特别是慈善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。省慈善总会作为我省慈善组织的领头羊,必须认真履行职责,紧紧围绕我省抓好基本民生、底线民生、热点民生的部署,科学谋划、扎实推进,确保各项慈善措施落到实处、发挥实效。一要全力抓好“广东扶贫济困日”活动。“广东扶贫济困日”是我省最有影响力的慈善品牌,也是省慈善总会发挥作用的重要平台。要认真落实汪书记关于办好“广东扶贫济困日”活动的重要指示,扎实抓好活动协议跟踪落实、善款收支、审计、公告等工作,加强对活动期间签约慈善项目的跟踪、指导和督促检查,确保各项善款及时到位,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、取得实效。同时,要广泛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,进一步拓宽视野、创新思路,努力探索扩大活动影响、提高活动实效、推动活动常态化的长效机制,把“广东扶贫济困日”办成海内外知名的慈善品牌。二要培育更多慈善项目。要发挥慈善总会的网络和信息优势,围绕群众关注的最新热点问题,有针对性的搜集、整理一批具有一定代表性、事关群众切身利益、力所能及的突出问题,采取项目运作的方式,加强与其他机构、单位的合作,广泛发动社会力量,培育一批符合慈善事业发展方向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优质项目,推动省慈善总会工作可持续发展。三要着力提高工作实效。近年来,省慈善总会围绕民生热点问题,组织开展了“大爱救心”、兴教助学等系列活动,取得良好成效,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。接下来,要对正在推进的项目进行全面、系统的梳理,深入研究每个项目的发展潜力、群众反映、社会影响等情况,选择具有较好基础的项目,加大力度、集中力量,努力做一项成一项,打造若干个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的品牌项目,以此带动更多群众关心慈善、支持慈善、参与慈善。四要大力弘扬慈善文化。要在扎实推进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,着力在培育慈善文化、打造慈善品牌上下功夫,以此引领和带动全省慈善事业可持续发展。要结合精神文明建设、文明创建等活动,通过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及社会各处的平面媒体和街头标语,大力宣传慈善知识、慈善政策、慈善典型、慈善文化,营造扶贫济困、团结互助、奉献社会的良好风尚。要拓宽领域、创新方式方法,积极开展慈善周、慈善日等主题宣传活动,把慈善事业发展列入文明城市、文明单位、文明行业评比的指标体系,带动慈善宣传不断深入。要以学校、社区为主要载体,将慈善文化融入课堂,联合相关慈善组织和教育部门,制定完善慈善教育计划,将慈善教育纳入各类学校的德育课程中,联合学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教育、慈善实践活动,着力培养青少年的慈善意识、慈善习惯。要着力擦亮省慈善总会品牌,加强与主流网站、主流媒体、各类机构的合作,加大力度宣传省慈善总会和相关的慈善项目,打造一批品牌慈善项目、样板慈善项目,不断扩大省慈善总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。要加强对省慈善总会品牌的宣传策划,推动慈善宣传进社区、进农村、进企业,让省慈善总会的品牌、标识等家喻户晓,成为我省的一张亮丽名片。
最后,我要专门强调一下杜绝强行摊派捐款问题。最近,汪洋书记在南方日报报送的材料上作了重要批示:“强捐的问题一定要解决,明年的‘扶贫济困日’要采取措施杜绝这种现象。”这已是汪洋书记就此问题做出的第二次批示。捐款自愿,是做好慈善工作、发展慈善事业的生命所在。我们必须提高认识,充分认识强行摊派对社会慈善事业发展的严重危害,采取坚决措施,创造风清气正的慈善氛围。在党的领导下,人民群众的生活越过越好,乐善好施也蔚为风气,如果一些地方、一些人在慈善活动中强行摊派,把群众的自愿行动扭曲为被动行动,这是对捐赠者善心善意的亵渎,长此以往良好的慈善风气就没办法弘扬,慈善事业就没办法发展,应予以高度重视。制止“强捐”行为,不能停留在泛泛的号召上,必须认真研究、制定规范,违规者应坚决处理。第一,不允许下达个人、单位捐款数额;第二,不允许从个人或单位的账户中直接扣款;第三,政府机构、事业单位办证和学生入学等,不允许以捐款为条件,也不允许同时举办捐款活动;等等。请省民政厅就此形成文件,对明知故犯、违规“强行摊派”的,有关部门应严肃处理,必要时监察部门应及时介入。
我就讲这些。省扶贫基金会也应按刚才讲的“三强化、五公开”的要求,对本会的会务制度进行完善。在两会创新制度管理的基础上,请省民政厅形成全省性的指导文件,对全省慈善、公益社团进行规范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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