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-05-09 10:00
各爱心单位、爱心企业、爱心个人:
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部署,扎实做好乡村振兴社会帮扶工作,推动社会各界更加积极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,通报表扬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、个人,弘扬扶贫济困、奉献爱心精神,根据省政府办公厅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》(粤府办〔2015〕39 号)、《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认定办法(暂行)》(粤贫〔2011〕12 号)、《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》(粤农扶组〔2019〕25 号)和 202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安排,现就 2021 年度“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”认定工作,转发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1年度“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”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粤扶济困办函〔2022〕1 号)通知,请按照通知内容的有关要求开展。
粤扶济困办函〔2022〕1号(促进处,8页)关于开展2021年度“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”认定工作的通知.pdf